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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 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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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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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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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法律 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 |
統計領域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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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統計調查 制度 |
國家統計 調查制度 本地區(qū)統計 調查制度 |
開展統計調查工作中執(zhí)行的國家統計調查制度的主要內容;開展統計調查工作中執(zhí)行的本地區(qū)統計調查制度的主要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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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統計數據 |
數據發(fā)布 |
統計公報,年度、季度、月度主要統計數據,按國家規(guī)定對外發(fā)布的重大國情國力普查數據和重要統計調查相關數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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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數據解讀 |
統計數據發(fā)布后的配套解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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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獎勵 |
對農業(yè)普查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
辦事指南:事項名稱、受理條件、設定依據、收費標準和依據、辦理流程、辦事情形與材料、辦理地點與時間、服務承諾、咨詢方式、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內蒙古政務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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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獎勵 |
對統計工作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
辦事指南:事項名稱、受理條件、設定依據、收費標準和依據、辦理流程、辦事情形與材料、辦理地點與時間、服務承諾、咨詢方式、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內蒙古政務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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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獎勵 |
對經濟普查違法行為舉報有功的個人給予獎勵 |
辦事指南:事項名稱、受理條件、設定依據、收費標準和依據、辦理流程、辦事情形與材料、辦理地點與時間、服務承諾、咨詢方式、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內蒙古政務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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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獎勵 |
對農業(yè)普查違法行為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
辦事指南:事項名稱、受理條件、設定依據、收費標準和依據、辦理流程、辦事情形與材料、辦理地點與時間、服務承諾、咨詢方式、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內蒙古政務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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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獎勵 |
對統計中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檢舉有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
辦事指南:事項名稱、受理條件、設定依據、收費標準和依據、辦理流程、辦事情形與材料、辦理地點與時間、服務承諾、咨詢方式、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內蒙古政務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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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政獎勵 |
對經濟普查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
辦事指南:事項名稱、受理條件、設定依據、收費標準和依據、辦理流程、辦事情形與材料、辦理地點與時間、服務承諾、咨詢方式、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內蒙古政務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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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政獎勵 |
對人口普查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
辦事指南:事項名稱、受理條件、設定依據、收費標準和依據、辦理流程、辦事情形與材料、辦理地點與時間、服務承諾、咨詢方式、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內蒙古政務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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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處罰 |
對凡違反統計法律、法規(guī),弄虛作假騙取優(yōu)惠待遇或者騙取榮譽稱號及獎金行為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內蒙古政務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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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政處罰 |
對偽造、變造或者冒用統計調查證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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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行政處罰 |
對在接受農業(yè)普查執(zhí)法檢查時,轉移、隱匿、篡改、毀棄原始記錄、統計臺賬、普查表、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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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拒絕、推諉和阻撓依法進行的農業(yè)普查執(zhí)法檢查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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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未按時提供與農業(yè)普查有關的資料,經催報后仍未提供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內蒙古政務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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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提供虛假或者不完整的農業(yè)普查資料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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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拒絕或者妨礙普查辦公室、普查人員依法進行調查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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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未按時提供與經濟普查有關的資料,經催報后仍未提供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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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提供虛假或者不完整的經濟普查資料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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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拒絕或者妨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經濟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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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轉移、隱匿、篡改、毀棄原材料消耗記錄、生產記錄、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記錄、污染物排放監(jiān)測記錄以及其他與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有關的原始資料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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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推諉、拒絕或者阻撓普查人員依法進行調查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內蒙古政務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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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遲報、虛報、瞞報或者拒報污染源普查數據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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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遲報統計資料,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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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或者拒絕提供原始記錄和憑證、統計臺賬、統計調查表及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內蒙古政務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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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行政處罰 |
對拒絕、阻礙統計調查、統計檢查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內蒙古政務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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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拒絕答復或者不如實答復統計檢查查詢書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內蒙古政務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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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行政處罰 |
對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內蒙古政務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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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行政處罰 |
對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或者經催報后仍未按時提供統計資料的處罰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內蒙古政務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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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登記保存檢查對象的有關原始記錄和憑證、統計臺賬、統計調查表、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內蒙古政務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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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檢查 |
對統計執(zhí)法的監(jiān)督檢查 |
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責任主體、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海拉爾區(qū)統計局 |
■政府網站 ■內蒙古政務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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